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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刘永伟教授谈“公平与正义与法治建设”

发布单位:科技处   发布日期:2015-05-18

5月15日下午,安徽财经大学院长刘永伟教授应邀来我院作了题为“公平与正义”的学术报告。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詹德全和部分师生参加了报告会,报告会由院长焦少林教授主持。

刘教授指出“公平”与“正义”是两个概念,“正义”是矛盾的,标准模糊,具有绝对的单一性、一方性;“公平”则是区别于“平等”,公平不等于平等,公平是相比较而言,是一种比例。公平要求差别,具体情况具体对待。公平正义是法的本质要求,法作为调整公民行为的规范,如果不以公平正义为本质要求,就无法使国家社会实现理想状态。公平正义是法治的根本目的,法治是手段,目的是使人民更好的生活,公平正义得以实现。法治的目的不是惩罚犯罪,而是保障人民权益。

刘教授的报告内容丰富,理论联系实际,深入浅出,语言幽默生动。法学院院长焦少林教授在总结时指出,法治为公平正义提供了标准、方向和措施,法治的本质要求是公平正义,法治的功能是维护公平正义,法治实现公平正义。刘教授的报告,对于我们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公平、正义和平等的涵义,公平正义与法治的关系,学习和掌握批判性思维方式等,都具有重要作用。(法学院周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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